3月26日,南昌县恒大城小区附近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。一名女子在小区旁的一条景观河道失足落水,其间有热心市民出手相救,但由于附近没有安全防护设施,导致救援工作无法有效展开。当家属赶到现场后得知,该名女子被救起时已经溺亡。
溺亡女子家属叶先生告诉记者,近年来,江西各地大力开展防溺水工作,然而该条河道竟未设置相关救生设施,他对此质疑,河道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缺位?河道管理者是否应该担责?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下到河道的台阶
护坡台阶没有护栏和救生设施
近日,记者跟随叶先生来到事发河道,该河道位于南昌县银湖二路,距离恒大城南门仅有十几米,距离最近的小区围墙只有几米。河道旁的护栏上有几块警示牌,上面写着“水深危险、远离水域”的标语,落款单位为“银湖管理处”。据叶先生回忆,之前这里并没有设立警示牌。
距离该处几米远的地方,是一个下到河道的护坡台阶,由于台阶口没有加装防护栏,行人可随意下到河道。叶先生认为该条河道安全管理令人担忧。他质疑,如果该条河道在设计之初就已经规划了台阶,那么为何台阶周围既无救生设施又无警示牌?
此前安装的警示牌、救生设施遭破坏
叶先生介绍,之前有民警在现场用竹棍测量了河道水深,发现最深处超过3米,且河道淤泥严重,如果有人掉下去,救援难度非常大。
彭家坊社区的一名王姓书记表示,在叶先生母亲溺水事情发生后,社区第一时间在河道周边竖立警示牌。他透露,社区此前设立过警示牌和放置过救生设施,但可能遭到附近居民的破坏,导致这些设施都没有了。该名书记还强调,社区的管辖范围只限于小区内部,由于叶先生母亲出事地点在小区外,社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。王书记建议叶先生去银湖管理处了解相关情况。
但叶先生对社区的说法并不认同,他表示,如果警示牌和救生设施遭到破坏,为何后来没有及时重新安装?
管理处称当事人反映不属实事 发地有居民种菜
带着疑问,记者来到南昌县银湖管理处,找到了一名在恒大城挂点的负责人。在听闻叶先生的诉求后,他表示会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,需耐心等待答复。
4月21日,大江网《问政江西》栏目组收到了银湖管理处的二次回复,回复提到,恒大城南面水域并不是景观河,而是水渠,在事发前就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,与叶先生反映的事发后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不符。
此外,回复还强调,该水渠沿线经常有居民翻越栏杆在护坡上种菜,屡禁不止,工作人员多次开展了防溺水宣传,并对该水渠区域所种的菜进行铲除。此外,在接到反映有人因种菜掉进水渠里溺水时,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展开救援,同时联系恒大城物业部门进行协助,经公安部门调查,初步认定系叶先生母亲不慎失足落水溺亡。对于该事件,银湖管理处表示,叶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申诉。
叶先生表示,是不是景观河或水渠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台阶周围没有防护、救生设施,河道管辖归属究竟属于哪个单位。他认为,回复单位银湖管理处存在推卸责任的嫌疑。
各部门“互踢皮球” 河道管辖归属成谜
为弄清楚该条河道的管辖归属单位,记者来到银湖管理处上级单位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了解情况,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现在经开区主要负责经济方面的项目,社会事务交给下面的金湖管理处和银湖管理处,对于河道的主管单位,应该去咨询南昌县市政部门或南昌县水投。
随后,记者联系到了南昌县水投的一名负责人,该负责人告诉记者,该河道他们只做了一个闸道,其余项目均没有经手,需要咨询南昌县城管局排水事务中心。南昌县城管局排水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,该条河道确实属于他们管辖范围,但由于河道管理权至今未移交给中心,所以目前管理权还在小蓝经开区环规处。
对此,小蓝经开区环规处进行了否认。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只负责河道的水质安全,至于周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河道管理,还需记者多方打听。
一番采访下来,该条河道的管理权一时间竟成“烫手山芋”,无人认领。叶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,他只想通过正当途径去维护合法权益,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河道管理、填补漏洞,但目前来看,阻力重重。
省安委会曾下文要求排查水域安全防护措施
记者注意到,早在2021年9月29日,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印发了《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第七条提到:“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以及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港区、风景区等要广泛发动镇村干部、网格员等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,重点排查山塘水库、河流、沙滩以及穿村小溪小河、村口池塘等水域安全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。”
《办法》还明确,各地主管单位要做好警示牌设置、救护设施配备等工作,对需要增设或修复更新的防护围栏、警示标志、告警喇叭、视频监控以及救生圈、救生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,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整改到位。
2022年8月9日,南昌市安委办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,要求对破旧老化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、防护救护设施要及时检查并更新。
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曹智健、实习生李星萱 文/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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