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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《孝经大义》·一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2、 元董鼎撰。鼎有《尚书辑录纂注》,已著录。初,朱子作《孝经刊误》,但为厘定《经》、《传》,删削字句,而未及为之训释。鼎乃因朱子改本,为之诠解。凡改本圈记之字,悉为芟除。改本辨正之语,仍存於各章之末。所谓“右传之几章释某义”者,一一顺文衍出,无所出入。第十三章、十四章所谓不解《经》而别发一义者,亦即以《经》外之义说之,无所辨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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