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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 薄其雨)导游是跟团游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“黑导游”的情况屡见不鲜,导游辱骂游客、欺诈强迫购物、中途甩客的现象时有发生。5月8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,该案中,一旅游团遇上“黑导游”,被变相强迫购物,有游客因不愿配合遭到辱骂,后旅游团将涉事导游李某诉至法院。
据了解,李某受某旅行社的聘用,为30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。途中,李某向游客反复强调该团为低价团,必须购物。该团抵达度假酒店时,李某要求所有游客参加次日的自费表演项目,每人需交280元。因其中8名游客不愿意参加,李某即对他们采取不发放房卡的方式予以要挟。此后,李某又将所有游客带至珠宝店,张某等游客被迫在该店购买翡翠等物品,交易金额13540元。其间,有两名游客未在该店消费,李某即对二人进行辱骂,后又强行驱赶下车。随后,李某将其他游客带至某店继续购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作为一名导游,明知不得诱导、欺骗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规定,却采用对游客辱骂、威胁,对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不发放房卡,将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下车等行为和方法,使多名游客被迫接受服务和购买商品,交易金额达15156元。
最终,法院判决李某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法官提示,游客外出旅游时应提高防范意识,积极了解旅游产品价格,远离“黑导游”,拒乘“黑车”,切勿相信“零元游”等不合理低价游,以防落入“黑导游”精心设计的骗局。同时,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也要科学理性消费,消费时注意留存票据,一旦发生被强迫交易的情形时,及时向文旅、市场监督管理或者公安部门反映。
校对 刘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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